本报讯 (田旭 陈月飞) 《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》已于3月1日起施行。4月13日,省人大常委会、省政府联合召开条例贯彻实施推进会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心旻,副省长沈剑荣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夏心旻指出,条例系统构建了“五元一体”财会监督体系,明确监督的内容和权责,规范监督的措施和程序,加强监督数据共享和结果运用,寓监督于服务之中,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。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,加强普法释法和严格执法,强化协同联动和跟踪问效,加快研究制定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,形成学习条例、理解条例、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,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、发挥作用。
沈剑荣表示,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条例核心要义和贯彻要求,紧盯关键环节,有力有效推动落地实施。要突出系统集成,统筹推动各类主体各负其责、协同发力;突出强化贯通协调,汇聚监督合力;突出依责履职,落实部门责任;突出问题导向,增强监督实效;突出数字赋能,提升监督效能;突出服务导向,持续打造优良营商环境。
会上,省财政厅就条例主要内容和具体工作安排作说明,省教育厅、省医保局、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、苏州市作交流发言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