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中央批准:范波同志任江苏省委委员、常委。
省委决定:范波同志任苏州市委委员、常委、书记。
《苏州声明》点亮亚太繁荣之路
江苏扎实推动人文经济学研究与实践
一季度江苏实际使用外资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首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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