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记者 郑微
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,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。7月1日,《徐州市数据条例》(以下简称: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。
作为徐州市第一部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,《条例》设总则、数据资源、数据流通、数据产业与应用、数据安全与保障、附则共六章,系统回应了“数据怎么管、怎么通、怎么用、怎么保”四大时代命题,标志着徐州数据工作从行政推动为主迈入法治化引领、规范化运行、系统化推进新阶段,也是徐州数字经济发展的一次“换挡提速”,将为产业数智化发展带来全新机遇。
立柱架梁
以数据法规奠基铺轨
“小智治事,大智治制。”长期以来,数据权属模糊、基层重复填报、流通规则缺失等问题困扰着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。《条例》的出台,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市、县(市、区)政府将数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明确数据主管部门统筹推进数据资源管理、共享开放、要素市场建设与基础设施布局的职责,并规定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、数据处理者、个人和组织在数据全生命周期中的权利义务。
作为徐州数据领域“母法”,《条例》具有鲜明的实践导向:将“一表通”基层减负机制上升为法定义务,要求整合填报渠道、推行自动化采集、一次采集多部门复用,让“数据多跑路、基层少填表”从倡导变为硬性约束;将区域协同写入条文,支持徐州立足区域中心城市和长三角北翼节点,建立跨地区数据共享、标准互认、安全流通、市场一体化机制;明确依法保障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数据资源的持有权、加工使用权、产品经营权,兼顾数据权益保护与合理利用。
市数据局将配套编制发布《“十五五”数字徐州建设规划》,构建“1个五年规划+N个行动计划+1个年度要点”政策体系,同步制定实施细则、操作规范和标准指引,确保《条例》条文转化为可执行、可考核的工作抓手,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数据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。
夯基蓄势
“一本账”激活公共数据
数据资源是要素流通和产业应用的前提。《条例》专章规范数据资源建设管理,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数据目录编制、审核、发布、更新机制,实行公共数据资源“一本账”管理,推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数据应编尽编、应归尽归、应享尽享。
市数据局将以此为遵循实施公共数据“强基提效”攻坚行动,制定并公布《徐州市高使用价值公共数据清单》,围绕市场监管、生态环境、交通运输、卫生健康、社会保障等高需求领域梳理重点供给目录;持续发布公共数据“跑起来”实践案例,推动高价值公共数据常态化、动态化向社会开放。
与此同时,基层减负是《条例》一大亮点。徐州将在全市推开“一表通”系统,实现市、县、镇、村四级全覆盖,健全基层报表闭环管理机制,推动各地各部门由“填表报数”向“简表用数”转变,实现报表“带数下发”“带数填报”,预计可大幅压减基层重复填报事项,让社区工作者回归服务群众本位。通过目录统管、清单供给、“一表通”减负三措并举,徐州将逐步建成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、鲜活可用的全市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。
破壁畅流
让数据“供得出、流得动、用得好”
数据要素的价值在于流通。《条例》设“数据流通”专章,明确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,规范数据交易场所建设,鼓励数据产品进场交易,支持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,并提出探索数据资产入表、作价出资入股等创新机制——这正是《条例》最具突破性的制度设计,让数据不再是沉睡在服务器里的“死资产”,而可经合规评估后计入企业财务报表或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,真正成为可计量、可交易、可增值的生产要素。
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徐州将深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,年内力争打造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50项以上,推动数据产品上线交易不少于200个,并按年度发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情况评估报告,压实运营主体安全与合规责任。印发《徐州市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任务清单》,推进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深度融合与场景化开发。强化省数据交易所徐州区域专板建设,对接工程机械、绿色低碳、现代物流等徐州特色行业龙头企业,引导其将特色数据资源开发为标准化的竞争力数据产品。组织企业参加“数据—辅导—转化”全周期项目培育机制。同时支持数据资产评估、质押融资、会计入表等创新实践,鼓励以数据出资入股,打造数据流通一站式服务体系,真正打破“数据孤岛”,让数据要素在市场中高效配置、充分释放价值。
以良法促善治、以善治育动能。《徐州市数据条例》的施行,为全市数据工作划定法治边界、注入制度活力、明晰发展路径。作为数据工作牵头部门,市数据局表示,将以《条例》落地实施为总抓手,统筹推进资源归集、要素流通、产业培育、安全防护等各项重点任务,持续打通数据治理堵点、激活数据要素价值、护航数字产业升级,把法治势能转化为数字发展势能,充分释放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乘数效应,为徐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强劲支点、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筑牢数据法治底座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