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徐州市数据条例》7月1日正式施行
2026-06-23 09:35:00
来源:徐州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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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 郑微)2026年7月1日,备受瞩目的《徐州市数据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正式施行。作为徐州首部数据领域的基础性地方性法规,《条例》的出台,标志着徐州数字经济发展迈入法治化、规范化新阶段。

当前,数据已跃升为新型生产要素与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支撑。徐州紧扣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的战略机遇,紧扣苏皖鲁豫省际交界地区中心城市定位,以立法破解数据流通堵点、激活发展动能、守护民生底线。《条例》从区域协同、基层减负、授权运营、数据变现、产业生态、安全保障六大立法亮点,系统性回答了数据“如何通”“怎样用”“怎么管”的时代命题,为数字徐州建设筑牢制度底座。

《条例》创新提出构建“区域+协同”发展机制,依托徐州作为“苏皖鲁豫省际交界地区中心城市”的区位优势,打通省际数据流通堵点。在数据共享方面,提出建立基于需求清单、责任清单和数据资源目录的数据共享机制,推动数据有效流通和开发应用,实现政务服务与城市治理协同。在应用支撑方面,着力实现数字认证体系、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,保障政务服务与城市运行管理协同。在技术与市场方面,通过统一数据分类分级规范、构建可信流通体系、建立跨区域数据交易规则与争议解决机制,聚焦科创、教育、交通、环保、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数据融合应用,为区域数据要素流动扫清障碍。

基层报表重复填报、多部门多头采集,是基层治理的突出痛点。《条例》加强“简表+用数”一表通建设,将基层数字化减负上升为法定要求。通过整合基层信息填报渠道,推行自动化、社会化数据采集新模式,统一归集人口、民生、综治等基础信息,实现一次采集、多部门复用,从源头减少纸质表格重复填报,释放基层工作人员精力深耕一线服务,以数字化改革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。

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如何分配,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核心议题。《条例》突出“公益+市场”分配原则,确立“依法依规、公平公正、公益优先、合理收益”的分配原则,平衡公共属性与市场价值,既保障相关主体资产权益,又鲜明突出公共数据服务公共利益的优先导向,为收益分配提供清晰价值指引。

为激活数据资产价值,《条例》突破性提出“入表+入股”双向资产定价机制,让数据真正成为可量化、可交易、可出资的生产要素。一方面,鼓励以数据出资入股,明确数据可作为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入股,配套完善资产评估规范;另一方面,鼓励企业规范数据资产相关会计处理,将符合条件的数据资源纳入企业财务报表,解决企业数据“有资源无资产、有价值难变现”的困境,打通数据价值实现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激发经营主体挖掘数据价值的积极性。

依托徐州雄厚的实体经济根基,《条例》提出培育打造“场景+应用”特色数字产业生态,推动数实深度融合。在产业培育上,明确通过专项资金、投资融资、招商引资、服务贸易等政策,培育数字产业集群。在技术创新上,推动数据与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融合,通过组建产业联盟、搭建产学研平台等方式,重点培育高质量数据资源开发、“人工智能+”融合应用等新兴业态。在特色领域上,依托我市工程机械、绿色低碳能源、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产业基础优势,引导构建企业可信数据空间与行业共性数据资源库,鼓励加快数据标注产业发展。以数据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构建具有徐州辨识度的数字经济产业链。

发展与安全并行,《条例》构筑“技术+制度”双重监管防线,全方位守护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。依托全市统一公共数据平台,数据主管部门对公共数据共享、授权运营中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实施技术核验、动态监测、必要性评估和定期审计,严控个人信息过度采集、违规流转;同步搭建便捷的个人授权管理通道,以刚性制度约束、全流程技术管控,为公共数据领域个人信息保护装上“双保险”,实现数据开发利用安全可控。

数据兴则城市兴,数字强则产业强。《徐州市数据条例》的施行,不仅是徐州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,更是以制度创新驱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。随着7月1日《条例》正式落地,我市将全面构建数据供给顺畅、流通自由、价值凸显、治理精细、安全可靠的发展新格局,持续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,以数字法治建设助推区域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。

作者:  编辑:陈茜